首页>医疗广告审批 医疗广告审批【县】

办理须知

事项基本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医疗广告审批
 XK21039000 610500000000338625198A001
医疗广告审批
下放本级行使

县(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机关

县(区)卫生健康局

自然人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等
县(区)级
承诺件县(区)级
工作日
20 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10 工作日
 无 无
证照批文可递送
http://zwfw.weinan.gov.cn/
可代办县(区)
窗口办理
1
手动填写办理窗口:
春季9:00-12:00,13:30-17:00;夏季9:00-12:00,14:00-17:00
 公示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无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医疗机构地址; (3)所有制形式; (4)医疗机构类别; (5)诊疗科目; (6)床位数; (7)接诊时间; (8)联系电话。 以上(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和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以下情形暂不予受理医疗广告证明的审查资料。 (1)申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同时,正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2)医疗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群众投诉的,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7号)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11项,下放至市、县政府卫计行政部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7号)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11项,下放至市、县政府卫计行政部门




申请材料
说明(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





 1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空表  样本  材料要求                    





 2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空表  样本  材料要求                    





 3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空表  样本  材料要求





 4 设计好的医疗广告平面图片、影像、音频(1份)电子版文件样本  材料要求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样本  材料要求                    





办理流程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其他方式3                 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书3 工作日内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审查
书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7号)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11项,下放至市、县政府卫计行政部门
出具审查意见。
5            工作日

02
02

02
02
决定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开
2                 工作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pdf
    送达

    办理流程图
    • 20180717\45da06fd-07a0-4d18-be3a-571593832044.png
    办理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