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供水单位许可变更 供水单位许可变更【县】

办理须知

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供水单位许可变更是否自贸区事项: 无
事项目录: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基本编码: XK21007000实施编码: 610500000000338625198A008
事项名称:供水单位许可变更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实施机关: 县(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实施机构:

县(区)卫生健康局

服务对象:县(区)人服务主题:医疗卫生
权限划分:市级
办件类型:承诺件行使层级:县(区)级
时限类型: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 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5 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适用情形: 无
年审或年检: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物流快递:证照批文可递送
是否有网上服务系统: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zwfw.weinan.gov.cn/
委托代办:不可代办通办范围:县(区)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办理时间或地点类型:手动填写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春季9:00-12:00,13:30-17:00;夏季9:00-12:00,14:00-17:00;办理地点:
预约办理: 无数量限制:
是否有中介服务:否 是否有中介服务批前公示: 无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查询: 
常见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 发给《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无
受理条件: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48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4月17日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发布)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15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下放至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办理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1996年第53号) 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行使内容: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备注说明: 无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咨询地址: 投诉地址: 
事项排序:
申请材料
 
 
说明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空表  样本  材料要求





 2 原卫生许可证样本  材料要求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样本  材料要求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样本  材料要求





办理流程
 
 
受理
受理标准:受理通过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受理结果:出具受理单时限:5  工作日
补正或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或更
正结果:
一次性告知书时限:5 工作日内
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审查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审查标准: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3.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4.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5.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6.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7.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8.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9.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10.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审查结果: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审批。
审查时限:5 工作日
实地核查: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 否
招标: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日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拍卖: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检验: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检测: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检疫: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鉴定: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专家评审: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02
技术审查: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 否
听证: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
所需时限:
是否计算在
法定办结时限内:
02
是否收费: 否
  • 20180713\5bbf3250-d72a-4b9e-815d-0a7b426a0915.jpg20180713\5bbf3250-d72a-4b9e-815d-0a7b426a0915.jpg
决定
结果名称:许可文件决定公开: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时限:10  工作日
结果样本: 
送达
送达人或者送达窗口:
  • 20180921\57176f9f-0dfc-4f05-b835-46b4d4c8a204.png20180921\57176f9f-0dfc-4f05-b835-46b4d4c8a204.png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无
办理流程说明: 无